北京小客车离婚析产转移登记流程(材料+时间)

更新时间:2022-03-30 23:59:25作者:佚名

北京小客车离婚析产转移登记流程(材料+时间)

  北京小客车离婚析产转移登记流程

  ➤办理流程

  因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北京交警”APP,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人认证,在“掌上车管所”模块中预约业务及时间、地点,按照预约信息前往办理。

  ➤注意事项

  1. 老年人、军人等群体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预约的,可到总所或就近分所窗口申请;

  2. 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属于境外人员的需到车管总所办理;

  3. 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办理转移登记的,只能预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的对应车管分所办理。

  ➤办理材料

  1. 协议离婚的相关文书和《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身份证明原件;受让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仍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派出所开具的《北京居住证确认单》或者出示“北京通”APP电子居住证(需要申请人现场出示,截屏或者拍照均不能办理);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

  ➤办理地点

  任意车管分所办理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办理转移登记的,只能预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的对应车管分所办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

  提示:办理上述转移登记业务时,车辆还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另外,办理时受让方需重新选择号牌号码

本文标签: 机动车  受让方  裁定书  号牌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