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技能人才奖励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0:00:19作者:佚名

南宁高技能人才奖励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两类高技能人才,可以申请高技能人才奖励: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市外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

  1.自2018年7月31日起,由南宁市的企业(即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南宁市依法纳税的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引进的;

  2.引进前在南宁市未参加社会保险,引进后在南宁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3.引进时已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牌、银牌、铜牌、优胜奖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

  4.自引进之日起,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高技能人才:

  1. 2018年7月31日起,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

  2.获奖(取得荣誉称号)时在南宁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

  3.在南宁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办理材料:

  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

  2.获奖证书或获奖表彰通报文件(核原件,由审核部门复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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