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1 16:10:01作者:佚名

厦门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养老保险转入条件

  本市户籍(包括一直是本市户籍和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由外地户籍转为厦门户籍的):

  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在厦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并且未退保未转出的,可以将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外地户籍,根据参保缴费和申请转入时间再分为:

  ①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厦参加养老保险的;

  ②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0周岁,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的参保缴费地不在户籍地、且厦门为其最后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的。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条件

  曾经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且未办理退保或转出的,现在异地(厦门市以外的其它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要将厦门参保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到现在的参保缴费地(也称为新参保地)。

  在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将厦门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需参保人本人或代办人前往就近的厦门市各级(市社保中心或各区社保中心),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柜台或上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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