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蓉城人才绿卡如何落户

更新时间:2022-03-31 00:09:46作者:佚名

成都蓉城人才绿卡如何落户

  前置条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非本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函、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人才公寓、农村地区住房。

  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人才公寓提供住建部门有效凭证

本文标签: 佐证  集体户  材料  原件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