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0:13:16作者:佚名
根据大朗镇“纾困解难八条”,文件执行期间,大朗镇辖区内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30%。
水费
大朗镇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40元/m³,特种用水价格为3.50元/m³。按政策大朗镇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价下调30%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非居民用水价格降为1.68元/m³,特种用水价格降为2.45元/m³。由相关部门直接实施。
垃圾费
对大朗辖区内住宿单位按垃圾量减半计征、对餐饮单位按营业面积计征,减半征收标准为:50平方米以下为65元/户.月,50-100平方米为75元/户.月,100平方米以上按垃圾量减半计征,不低于75元。
生活杂费
疫情期间,对大朗镇辖区内相关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居民生活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及通讯网络正常供应,欠费不停。对文件执行期间产生的用电、用水、用气费用,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需缓交费用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对大朗镇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需缓交费用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用电、用气、用水价滞纳金。
1.缴电方面,最迟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0日内向大朗供电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大朗供电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130052,可远程提交);
2.缴水方面,可致电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提出申请;
3.缴气方面,大朗兴华燃气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需缓交费用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企业提出申请后,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气价违约金;
4.通信方面,大朗镇辖区内的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通信线路如存在欠费等相关情况,运营商将保证网络正常供应,待疫情结束后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