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0:50作者:未知
根据《东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在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登记上牌前,驾驶人可持购车凭证临时通行。
在条例施行前购置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本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
1. 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于2022年6月30日前,凭有效材料申请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 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两年的过渡期管理。2022年6月30日前,凭有效材料申请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有效材料申请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温馨提示
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临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