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审核范围及对象

更新时间:2022-03-21 16:48:01作者:佚名

2020南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审核范围及对象

  调整审核范围和对象:

  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注:按赣府发〔2015〕52号文、洪府厅发〔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养老保险基数审核,按税务征收管理规定执行,不纳入本通知调整审核范围)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均属于本次基数审核范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时间:2020年9月1日始至2020年10月29日结束。

  未按时完成审核处罚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仍未送审或拒绝提供资料审核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2019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2020年度缴费基数。同时,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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