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单人户申请公租房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5:23作者:佚名

天津单人户申请公租房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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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独立户籍满3年的。

  (二)离异1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或丧偶的。

  (三)非独立户籍的未婚人员,须与父母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父母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外户籍或已双亡的,可单独申请。父母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内有住房的,须认定为该申请人住房。

  (四)申请人(或配偶)与未婚子女在同一地址分别落有户籍的,应当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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