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8:12作者:未知

海口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海口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二手房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或无社保卡需临柜提供银行卡);

  2.过户后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房屋买卖契约/合同;

  4.购房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材料;

  5.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6.购买省外二手住房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购买商品房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或无社保卡需临柜提供银行卡);

  2.备案登记一年内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应提供备案密码);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购房发票;

  4.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三、购买保障性住房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或无社保卡需临柜提供银行卡);

  2.购房合同/协议,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或发票;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4.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支付购买保障性住房房款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件。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或无社保卡需临柜提供银行卡);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及其一年内的缴款凭证;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件,且需购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五、租房提取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一致且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已婚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及无房产备案证明;无房产证明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

  2.职工因单位派驻或分设机构等原因,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地租赁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实际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无房产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备案证明(已婚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及无房产备案证明;无房产证明仅对证明出具日向前计算一个年度有效);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另需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缴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1.偿还/提前偿还本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

  (3)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4)购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报建材料);

  (5)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偿还异地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还需职工或其配偶系该省居民的户籍证明材料,或在该省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

  (7)提前结清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贷款结清证明材料。

  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本人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出具建造许可证明材料;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

  4.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建房人身份证件,且需建修房人临柜审核签字确认其身份。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