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参保单位职工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8:29作者:未知

重庆新参保单位职工如何报销生育费用

  新参保单位的职工首次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涉及符合领取待遇资格前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并发症医疗费)、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新参保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次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处理:

  ➢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女职工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从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

  ➢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女职工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

  ➢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产前  待遇  并发症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