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9:49作者:佚名

江苏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

  江苏省人社厅已发布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具体调整如下:

  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适用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至12月31日,不再适用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年度,以实现全省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适用年度的统一。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按7602元执行。对2020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按7602元重新计发待遇,重新计发水平低于原计发水平加上2020年调整养老金水平的,从7月1日起补足差额。

  从2021年起,江苏省上半年企业新退休人员,将先按上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预发待遇,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养老金调整。

  南京市养老金调整查询

  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可自行查询调整明细:

  注册用户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点击“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调整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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