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0:45:57作者:佚名

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不需要额外的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开具办法请咨询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流程(线下办理):

  前往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福州市参保缴费5个工作日后,再到福州市社保中心或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办结转移手续后,您在转出地和在福州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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