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1 17:00:05作者:佚名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呈多点散发状况,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确保我市在托婴幼儿健康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机构防控意识
树牢首都防疫从严从紧的意识,各区要指导托育机构通过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托育机构员工及婴幼儿家长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附件)等要求,养成良好卫生和生活习惯,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
各区特别是病例及感染者所在区要指导辖区内托育机构积极配合做好进返京员工、在托婴幼儿及家庭同住人员排查,准确掌握来往流动情况。托育机构员工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要及时补缺补漏,做到“应种尽种”;积极动员未接种的婴幼儿家长及家庭同住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接种疫苗。托育机构在开园前和闭园前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开园后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建议每周一次。具体工作中,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落实。
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区要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培训,督促托育机构落实防控措施。托育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要求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加强环境消毒、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入园排查等。各托育机构要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配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要积极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园所消毒等。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