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退费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1 00:46:58作者:佚名

海口社保退费办理材料

  海口社保退费材料

  单位或个人填报《海南省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根据退费种类提供相应材料,单位或个人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一)社保经办机构错误核定社会保险费退费、退休人员多缴社会保险费退费、就业部门多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不需要提供材料。

  (二)灵活就业人员死亡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相关死亡材料或承诺书。

  (三)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外单位就业参保后,退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多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提供在省外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明细。

  (四)职工离职未及时停保的退费,单位提供离职证明(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五)职工死亡未及时停保的退费,单位提供相关死亡材料或承诺书。

  (六)单位申报缴费基数高于实际缴费基数的退费,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表。

  (七)参保人员服刑的退费,提供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书等材料。

  (八)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的退费,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申请退费说明;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包单位确认证明;

  4.社保经办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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