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2-03-31 00:48:59作者:佚名

重庆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一、重庆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注:重庆大学生医保可能每个区每个学校的内容有所不同,这里以渝北区为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一)门诊(含留查病人)

  1.普通门诊:大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校医院就医(没有校医院的高校,由高校就近指定一家渝北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就医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校医院)。

档次

报销比例

一档

75%/600元

二档

80%/800元

  2.慢性病(两病)门诊: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为慢性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简称“两病”。经申请批准,慢性病在选定医院门诊治疗按下列比例报销:

参保档次

报销比例

学年内最高报销金额

(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档

80%

70%

60%

2400

二档

85%

75%

65%

注: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选择按项目付费的“两病”患者,按下列比例报销:

管理对象

使用项目

报销比例

报销限额

(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类

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100%

0

500元/人·年

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60%

二类

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100%

1000元/人·年

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门诊检查检验

80%

60%

40%

注:高血压+糖尿病,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高血压或糖尿病+其他一种慢性病,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限额与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限额共用。

  3.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门诊原则上在大学生所在高校校医院就诊,经所在高校校医院同意,可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下列比例报销。

参保档次

报销比例

学年内最高报销金额

(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档

80%

80%

80%

1000

二档

本文标签: 方正  仿宋  医疗机构  慢性病  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