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开发单位揭协议签订条件+咨询电话

更新时间:2022-03-31 00:55:01作者:未知

南京公积金开发单位揭协议签订条件+咨询电话

  南京公积金签订按揭协议的开发单位具备条件:

  (一)开发单位合法合规,信誉良好

  开发单位的设立是依法登记的,无不良信用记录,依法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开发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开发单位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85%,落实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监管。

  (三)开发单位愿意为贷款职工提供担保

  开发单位自愿为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并交受委托银行执管之日止。开发单位同意在担保期间内,代为偿还借款人违约拖欠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四)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的其他规定。

  联系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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