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断缴3个月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3-31 00:59:11作者:未知

重庆医保断缴3个月怎么办

  一、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其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

  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中,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二、个人参保:

  (1)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的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未按规定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超过3个月接续的,其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2)个人身份参保居民医保的

  集中缴费期缴费(一般为前一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

  当年1月1日—2月底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1日—12月31日。

  当年3月1日—6月底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成功90日后—12月31日。

  当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成功90日后—2020年12月31日。此时缴费需自行承担财政补助部分。

  三、大学生医保: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新生儿医保:

  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参保的,随参保的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拓展阅读】职工医保断缴缴费年限有影响吗?

  重庆医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您医保断缴期间不影响以往已缴费年限的累计,只对断缴期间的待遇享受产生影响。

  根据重庆医保政策规定,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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