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1 01:00:11作者:佚名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参保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方式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管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在异地无法签章或留指纹的,可由其指定委托人代签,但应附代签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变更登记

  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缴费档次、特殊参保群体类型、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变更表》)。协管员每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服务机构。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到乡镇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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