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

更新时间:2022-03-31 01:09:54作者:未知

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

  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相关规定如下:

  【办理事项】

  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网点、网上业务大厅

  【办理要件】

  1、《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

  2、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或电子表格;

  3、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补缴审核电子表格,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和集中代收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单位  南京  申请单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