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1:10:18作者:未知

重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一、职工医保参保条件:

以下5类人群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国有企业“双解人员”;

(四)本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本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以下人员:

原所在单位已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定退休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重庆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

(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其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

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

2、大学生

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3、新生儿

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市外户籍人员

在重庆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外国籍人员

在重庆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6、引进人才专家的家属

重庆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及专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7、台、港、澳大学生

在渝高校就读的台、港、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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