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就业补贴申请咨询电话

更新时间:2023-02-03 07:57:23作者:智慧百科

中山就业补贴申请咨询电话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补贴申请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办理窗口地址

服务电话

火炬开发区分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3号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97一98号窗口

0760-88295496

石岐区分局

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2号
民营科技园304室

0760-88783011

东区分局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163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就业业务1号窗

0760-88234203

西区分局

中山市西区沙朗恒苑路31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3楼办事窗口

0760-88553959

南区分局

中山市南区康南路13号
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7号就业窗口

0760-23338263

五桂山分局

中山市五桂山商业街68号
行政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

0760-88209856

小榄分局

中山市小榄镇小榄镇裕洲路63号
小榄人社分局1号窗口

0760-22182090
0760-22838321
0760-22838320

古镇分局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路3号
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1楼行政服务中心20号窗口

0760-22329809
0760-22329819

横栏分局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
横栏人社分局二楼204室

0760-87686299

港口分局

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
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1楼16号窗

0760-88419886
0760-88483108

沙溪分局

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
沙溪人社分局103室

0760-87393235

大涌分局

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
人社分局大厅培训就业业务6号窗口

0760-87777091

黄圃分局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
培训创业就业6-8号窗口

0760-23229111

南头分局

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之一
南头镇政务服务大厅15号窗口

0760-22511507
0760-23380308

东凤分局

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
东凤人社分局培训就业业务窗口

0760-88777936
0760-88777912

阜沙分局

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
二楼培训就业办公室

0760-23406373

三角分局

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二楼205室

0760-85409458

民众分局

中山市民众镇俊景路12号
民众人社分局1号窗口

0760-85707873
0760-85704785

南朗分局

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46号
经贸大院内南朗人社分局102室

0760-28191233转4或5

三乡分局

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
三乡镇行政服务中心D区人社业务专区就业窗口

0760-23386392

坦洲分局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9号
一楼大厅1、2号窗口

0760-86651644

板芙分局

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板芙中路7号之二
6号窗口

0760-86512823

神湾分局

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09号之一
神湾行政服务中心培训就业1号窗口

0760-86604256

本文标签: 仿宋  中山市  分局  窗口  东区  

为您推荐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公司保障房服务窗口(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保障房服务窗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范围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天河区珠江嘉苑、花都区(区辖房源除外)和从化区(区辖房源除外)。

2023-02-05 10:04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综合服务窗口(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范围包括天河区(珠江嘉苑除外)和黄埔区。具体地址电话详见正文!

2023-02-05 10:04

广州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窗口(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广州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窗口包括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综合服务窗口以及珠江住房租赁公司保障房服务窗口。具体地址、电话以及办公时间详见正文!

2023-02-05 10:04

广州公租房经济困难家庭申请减免租金需要哪些条件?

符合申请家庭须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并在有效合同期内、发生“大病”情形、申请家庭(承租人)因各种突发状况,导致18周岁(含)以上、规定退休年龄(不含)以下人员死亡,造成主要劳动力丧失的情形等,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2023-02-05 10:04

广州公租房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缓交租金流程(附材料)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向保障房小区或就近小区服务窗口提交缓交租金或者减免租金的申请。具体申请指引详见正文!

2023-02-05 10:04

广州公租房经济困难家庭申请减免租金流程(附材料)

申请人向保障房小区或就近小区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并且根据相关要求提交对应材料!具体详见正文!

2023-02-0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