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次数及有效期

更新时间:2023-02-08 16:02:15作者:智慧百科

成都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次数及有效期

  探亲签注(T)

  1、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2、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3、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4、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5、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本文标签: 澳门  不超过  配偶  在香港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