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2-25 22:48:40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12月21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停车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自2022年12月26日起在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进一步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按指示方向停放。停车泊位包括主次干道路两侧、人行步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停车泊位。
二、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及人行步道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
三、从严整治“僵尸车”,对占用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等社会公共资源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非法车辆,依法予以拖移。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拆除、占用停车泊位。
五、严禁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停放的地点,以及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附件)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妨碍正常通行的,依法将车辆拖移现场。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对拒不服从管理或者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