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负责部门

更新时间:2022-03-31 01:14:00作者:佚名

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负责部门

  根据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其他部门发布的《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规定:

  负责部门

  ➤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应急管理、财政、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优抚对象身份,组织开展农村优抚对象危房修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处理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纳入优待范围;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或租金减免等服务管理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求提供已享受住房优待优抚对象的有关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身份;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到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负责在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和其他养老机构光荣间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范围,优先发放补助款项。财政部门负责为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根据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

  ➤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税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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