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1:21:55作者:佚名
办事说明: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买之日起30日内,持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驶,在本市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当日予以登记,核发登记证、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材料:
1.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 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3. 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注意:对查验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
办理费用:
20元(来源:点击查看)
办理地点: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任选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注册登记。
江岸:江岸区新荣村十大家870号
江汉:江汉区红旗渠路174号
硚口:硚口区汉西北路60号
汉阳:汉阳区江城大道四新北路606号
武昌:武昌区武泰闸特1号(武昌区交通大队四中队一楼)
洪山:洪山区珞狮南路352号
青山:青山区冶金大道45号
沌口:江城大道538号1号车市汽车广场F栋
东新:光谷一路摩洛哥风情街116号
东西湖:107国道高桥五路69号泰顺和商业街东西湖区车辆管理所
黄陂:黄陂区向阳大街223号
新洲:新洲区邾城街南安大街318号
汉南:纱帽街兴城大道兴七路258号
江夏:江夏区阳光大道特1号(普安新村纺织大学对面)
蔡甸:蔡甸区侏儒山街蟹湖大道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