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共同贷款额度

更新时间:2022-03-31 01:24:02作者:佚名

重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共同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

  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2倍(80万元)。

  二、其他额度规定

  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值的8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60%;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2.缴存职工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参贷规定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本文标签: 额度  二手  缴存  住房公积金  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