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为什么农村的不可以

更新时间:2022-03-31 01:33:09作者:未知

南京积分落户为什么农村的不可以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就能在积分落户南京,和是不是农村人群没关系:

  1、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且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能够通过积分办法在南京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注意:在落户之前,意向者相关条件、积分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落户。

  取得落户资格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1.意向者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2.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3.不具备前二款落户条件的,可在意向者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以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

  4.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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