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2-03-31 01:34:07作者:佚名

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办理条件

  1.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此限制。

  备注

  1.职工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3.提前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提前偿还或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办理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主贷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偿还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等材料之一的原件;

  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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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本息  贷款  原件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