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更新时间:2022-03-31 01:48:01作者:未知

 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二)学历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5、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技术技能人才

1、正高级职称人员;

2、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

3、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

4、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人员

5、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6、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7、40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8、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其中,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在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落户的,还需同时具有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记录

(四)在校学生

1、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2、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五)批准调入人员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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