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成年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申请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3-31 01:51:37作者:未知

福州未成年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申请材料有哪些

  未成年继子女投靠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或继母),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双方《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亲生父亲(或母亲)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母(或继父)《结婚证》;

  4.亲生父母《离婚证》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5.亲生父母双方同时到公安机关当场签字同意。

  福州市《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扩大亲属随迁、投靠落户范围,范围扩大至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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