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落户政策(高淳+溧水+六合+浦口)

更新时间:2022-03-31 01:51:45作者:未知

南京居住证落户政策(高淳+溧水+六合+浦口)

  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发布。

  

  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我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我市累计认可。

  符合以上落户条件且在我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其满足我市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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