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1:54:24作者:未知

福州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福州市户籍人员、原福州市户籍人员、市内暂住人员和市内在校大中专学生。

  申请条件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坚持“依法申请、按规办理”原则,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出入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就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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