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总量控制类指标人才入户用人单位引进报告

更新时间:2022-03-31 02:10:11作者:未知

广州增城区总量控制类指标人才入户用人单位引进报告

用人单位引进报告

(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已清楚了解《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如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5年内不得再受理该单位和机构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现对我单位情况和***同志用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于**年**月**日成立,属于****性质的单位(办业情况,100字左右)。

  ***(姓名),性别,**年**月出生,身份证号:********,婚否育否,院校、学历毕业,该同志**年**月进入我单位工作,担任何职,工作表现如何,为稳定人才,满足单位用人需要,同时为广州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将其户口调入广州,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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