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自由职业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更新时间:2022-11-28 10:19:34作者:智慧百科

合肥自由职业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自由职业者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

  因此,如果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合肥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这样确定的:

  从全国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领取期限是这样规定的: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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