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2:16:36作者:佚名

2022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老旧小区改造提取】

  1、提取对象:青岛市批复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提取时间和金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租房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注意: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00元。

  【退休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申请范围: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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