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管控区管控措施

更新时间:2022-03-31 02:19:13作者:佚名

沈阳管控区管控措施

  管控区管控措施

  1.区域封闭。

  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所有居民原则上严禁离开小区。街道(乡镇)组织外围设置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小区内指定地点购买、领取生活物资。

  2.人员管控。

  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等力量,对管控区人员进行管控。管控区人员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出门,不得出管控区范围,不得聚集。在户外活动时必须全程佩戴政府派发的N95或以上级别口罩。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将管控区内人员健康码赋黄码。擅自离开管控区或在管控区内未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出户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管控区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卫生扫保从业人员,实行闭环封闭管理,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居家健康监测。因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管控区的工作人员要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统一设置身份标识,实行扫码出入。

  3.核酸检测。

  管控区内由医务工作人员合理设置采样点。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对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实行专人专管、上门采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上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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