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含防范区+管控区)

更新时间:2022-03-31 02:25:44作者:佚名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含防范区+管控区)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

  1、首要原则 : 危急重症患者不得拒诊。

  2、自3月28日起,医院门诊医生二级防护出诊。

  3、防范区:

  ●患者正常就诊。

  ●发热患者:医院未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发现发热患者将按流程处置转运。

  4、管控区:

  ●目前因沈阳市扩大管控区范围,如管控区患者来诊,预检分诊处见绿码(微信、支付宝中打开均可)、社区证明、有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且无流行病学史,可分诊至各门诊正常看诊。

  ●急危重症患者于院前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后,经专用通道送至病区。

  ●所有管控区患者均收入缓冲病室。

  ●病房工作人员戴口罩一级防护即可,若行分娩、手术则二级防护。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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