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更新时间:2022-03-31 02:27:47作者:未知

昆明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9〕48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

  1、用人单位按照当年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当年本人工资总额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该为所有招用的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应享有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在我市城镇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业的职工、农民合同制工人均应参加失业保险。

  如职工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为自己缴纳失业保险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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