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条件+对象+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31 02:39:15作者:佚名

西安高新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条件+对象+标准)

  温馨提示:西安2021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8月30日。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及申报时间

  (一)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

  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三) 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才可申请补贴。

  申报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8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影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影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毕业证影印件。

  (三)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五、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社保补贴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申报。

  (网址:http∶//xahrss.xa.gov.cn/)

  1、 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服务

  2、 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链接,进入网上经办大厅

  六、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

  的,如再次转入各档案托管机构则不能再次享受(自主创业除外);

  (六)按照西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社保,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七)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八)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

  (九)入学、服兵役、依据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十)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取消其申报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七、注意事项

  1、社保补贴通过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须开通金融服务。

  2、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0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0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1年度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3、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则不能再次享受补贴(自主创业的除外)。

  4、咨询电话:029-883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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