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报销范围说明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0:27作者:佚名

昆明医保报销范围说明

  一、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二、以下项目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药品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

  2、服务项目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超标床位费、尸体料理费、尸体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3、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4、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健康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5、治疗项目类

  (1)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肝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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