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4:21作者:佚名
武汉企业新型学徒制
一、培训对象
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
二、培训方式
中级工培训期限为1年,高级工培养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企业承担学徒培训的主体职责,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与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合作,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管理。
三、补贴标准
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中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5000元取得高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6000元,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4000元,对部分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享受新型学徒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在学徒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岗前培训补贴政策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四、备案审核
市(区)人社都门负责备案审核管理工作,做好政策咨询,备案审核、目录清单发布和培训过程监管等工作。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区培训或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市(区)鉴定培训机构")负责备案经办工作,做好企业和培训机构备案受理、材料初审、考核评价等工作。其中,培训机构备案审核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受理,进入目录清单的培训机构全市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