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给员工缴纳苏州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4:32作者:佚名

个体户如何给员工缴纳苏州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目前不在上述缴纳范围内,无需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缴存登记手续。

  

本文标签: 苏州市  城镇  单位  缴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