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5:00作者:未知
企业申报技能提升补贴指南
文件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7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发〔2019〕23号)。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
申请条件:
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
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参训职工通过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及职工个人不能重复享受培训项目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联系方式: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25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51866269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青山区红卫路街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03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136 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739283 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