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州积分落户手册(时间+材料+流程+电话)

更新时间:2022-03-31 02:52:58作者:未知

2022苏州积分落户手册(时间+材料+流程+电话)

  【2022积分落户】

  时间表

  申请时间: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

  落户达标积分值公示时间:8月31日前。

  积分落户准入名单公示时间:9月上旬。

  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时间: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4)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5)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6)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7)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属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二、提供材料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

  3、户籍证明(包括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4、婚姻状况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5、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6、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包括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表);

  7、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包括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8、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9、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

  三、受理申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拍摄照片后,出具受理回执。县级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在系统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

  四、审核评分

  各审核评分职能部门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录入的资料分别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审核通过的做出评分并反馈系统。

  五、公布达标分值

  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每年确定流动人口落户达标积分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准入名单

  市公安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七、发放准入卡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安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落户准入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公安机关提出,市公安机关应当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八、办理手续

  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持积分落户准入卡、婚姻状况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市积分办及各县级市(区)积分管理部门积分落户咨询电话:

  姑苏区:68633451、68633411

  吴中区:65257308、65256308

  相城区:66103916、66103923

  虎丘区:68752110

  工业园区:66683751

  吴江区:63983579

  昆山:57711268

  常熟:52734696

  太仓:53572116

  张家港:80175113、80175112

  市积分办:67521126(落户咨询)

  详情:

本文标签: 积分  户籍  房屋  公安机关  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