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生证明补办指南(条件+地点+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1 03:10:01作者:佚名

南京出生证明补办指南(条件+地点+材料)

  一、补发对象

  1996年11月1日以后在南京出生,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儿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二、补证地点

  新生儿父母向儿童户口所在区补办点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参考父母户口)。非南京户籍在分娩医院所在区申请。

  三、补办材料

  1.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根据儿童户口办理情况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区级卫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点击下载《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报户口的需携带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未报户口的需携带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及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无首次签发登记表需提供住院病例首页和新生儿记录页(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户口已报者存根联可从派出所复印盖章。

  5.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补发说明: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由申请儿童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与原证信息一致;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2020年6月1日起,原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的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划归各区卫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

本文标签: 医学  户口  原件  复印件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