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入规定(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03-31 03:17:34作者:未知

宿迁出入规定(持续更新)

  3月15日,宿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1号):

  【离宿】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市,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来宿】

  1.即日起,所有市外来(返)宿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抵宿后12小时内)等疫情防控举措。近7天内市外来(返)宿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

  2.即日起,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行程码带*),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宿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所有市外来(返)宿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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