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工会救助金申请条件、标准、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31 03:24:03作者:佚名

相城工会救助金申请条件、标准、流程

  一、大病救助金

  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由相城区总工会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

  申请条件:

  凡通过审核确认的相城区在职工会会员,在当年度申报首次患有以下十大病种(复发及延续治疗除外),属于救助保障的范围:

  ①各种原发性癌症;

  ②白血病;

  ③肝硬化腹水;

  ④颅内原发性肿瘤切除及伽玛刀手术;

  ⑤依赖血透的晚期尿毒症;

  ⑥心脏瓣膜置换或修补术;

  ⑦冠状动脉搭桥术;

  ⑧重症胰腺炎;

  ⑨由疾病引起的截瘫;

  ⑩肝、肾移植术。

  申领所需材料:

  1.《相城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金申领表》;

  2.苏州市二级甲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部门出具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收费收据和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始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病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由他人经办的需提供本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职工社会保障卡原件。

  申请流程:

  1.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申报参加。各参加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将《相城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申报名册表》(纸质名单2份、电子文档1份)、《相城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单位参保申请表》(一式三份)、上年度工会经费拨交单复印件,由镇(街、区)、系统工会汇总后上报区总工会

  2.区总工会在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各单位《相城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申报名册》的审核,并于每季度末集中发放。

  二、临时补助金

  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由相城区总工会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2000元。

  申请条件:

  1.因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危重病急需治疗、花费巨大(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0元),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

  2.因遭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房屋等基本生活设施破坏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同一家庭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临时救助。

  申请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会员证;

  2.家庭成员户口、身份、收入证明;

  3.大病、重病等已支付的自负医疗费或学费等收据;

  4.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流程:

  1.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基层工会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由基层工会发给求助职工填写《相城区总工会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根据救助家庭的实际情况提出初步建议,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上级工会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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