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档案托管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3:24:21作者:佚名

陕西档案托管条件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托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在西安市就业,单位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性质为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

  b.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辞职、辞退离职人员;

  c.陕西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人员可将其档案存放在代理单位名下。

  一、办理材料

  a.(1)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b. (1)与原单位(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解除关系材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c. (1)代理单位介绍信;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至17:00均可办理(周三下午4点后不对外办公)

  三、办理地址

  西安市翠华路1819号

  具体托管指南可点此查看:

本文标签: 陕西省  原件  单位  省级  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