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3:53:20作者:未知
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其中,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
政府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资金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
缴200元补贴70元;
缴500元补贴120元;
缴1000元补贴200元;
缴2000元补贴360元;
缴5000元补贴600元。
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另外,山西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
鼓励子女为父母缴费
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补贴、补助标准。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补助标准。
《意见》明确,各地要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其中:
对于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
在安排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时优先聘用,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
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
反之,对于对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也会采取相应方式督促子女为父母缴费。另外,山西省将把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纳入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方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