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保参保和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3:59:16作者:佚名

太原医保参保和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一)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拆分、合并、分立

  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相关文件;

  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需提供编办相关文件或相应辅助材料;

  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需提供编办相关文件或相应辅助材料;

  单位注销登记

  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工商注销通知书》或相应辅助材料;

  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编办相关文件或相应辅助材料;

  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编办相关文件或相应辅助材料;

  参保单位注销登记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欠费状态不能销户,补齐费用才可销户。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63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职工参保登记

  (1)职工参保登记(新参)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新参)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所有参保单位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一)人员新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

  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护照及绿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中国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4.复员转业军人新参保:需持人事档案(入伍通知书、退役登记表、安置介绍信)。

  (二)在职转退休:

  1.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山西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保险金计算表》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退职)待遇审核表》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63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职工参保登记(续保)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续保)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征缴一科(市属、区属企业)A05-A10窗口、征缴二科(省属企业、市(区)属机关事业)A17-A21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征缴一科:0351-2377276

  征缴二科:0351-2377273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3)职工参保登记(停保)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停保)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征缴一科(市属、区属企业)A05-A10窗口、征缴二科(省属企业、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A17-A21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

  2.由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调出调令等基本人事材料。

  3.死亡停保的,应提供由派出所或医院、村(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征缴一科:0351-2377276

  征缴二科:0351-2377273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4)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征缴一科A09窗口或市县经办机构、代理机构。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窗口签订《太原市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77276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长期居住的居民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居民持申报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报材料

  1.续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新参保人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一寸红底照片。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参保登记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种缴费渠道完成缴费。通过APP和微信缴费的,可直接在APP和微信上查询;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查询。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因名称、住所(地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法人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一) 机关单位信息变更

  1.变更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批准变更名称的文件;

  2.变更法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的文件、新任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地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的文件。

  (二)事业单位信息变更

  1.变更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批准变更名称的文件;

  2.变更法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的文件、新任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地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的文件。

  (三)企业单位信息变更

  1.变更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批准变更名称的文件;

  2.变更法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的文件、新任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地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的文件。

  (四)无法提供相应变更辅助资料时可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报送材料,市医保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一、事项名称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征缴一科(市属、区属企业)A05-A10窗口、征缴二科(省属企业、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A17-A21窗口。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1)直接提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提供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

  (2)无法提取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报盘申报、提供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按照报盘格式(电子版)报送在职及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征缴一科:0351-2377276

  征缴二科:0351-2377273

  3.网上查询: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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